.jpg)
【本報訊】橫琴粵澳深度深合區將自3月1日起正式封關運行,人、貨、車進出橫琴島配套政策陸續出台。深合區執行委員會、拱北海關昨日印發《關於允許澳門居民攜帶相關動植物產品進入橫琴粵澳深度深合區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明確在深合區學習、就業、創業、生活的澳門居民可攜帶一定重量的熟肉、水果蔬菜等經口岸進入深合區。公告自深合區封關運行之日起施行。
公告明確,自深合區封關運行之日起,允許符合條件的澳門居民攜帶熟肉(含臟器類)及其製品、有包裝的動物源性乳及乳製品、熟蛋及其製品、新鮮蔬果食用菌、鮮切花等進入深合區,並進一步明確適用人員範圍、允許攜帶的動植物產品種類及重量、資格申請、通關前登記流程等內容,為澳門居民攜帶特定動植物產品經口岸進入深合區提供指引。
具體而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澳門居民,包括永久性居民和非永久性居民,並滿足在深合區學習、就業、創業、生活的條件,可攜帶一定重量的特定動植物產品經口岸進入深合區,攜帶的特定動植物產品僅供自用,不得種植和銷售,不得從深合區帶入內地,需按規定投放其產生的廢棄物。公告還對單類產品重量進行了限制,以及產品總重量限制不超過5千克、每人每日限1次。
此外,公告還列明違規處置罰則,澳門居民攜帶特定動植物產品應在口岸入境交通工具通道或者人員通道接受海關監管,經海關查驗合格後予以放行。違反動植物產品攜帶規定的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置。
根據違規處置罰則,攜帶人攜帶特定動植物產品經口岸進入深合區,出現以下行為之一的,深合區有關部門將按照有關信用管理規定對攜帶人予以失信懲戒:(一)未按規定登記的;(二)動植物產品的種類或重量與登記信息不符的;(三)實際通關時間不在預計通關時段內的;(四)未按規定投放動植物產品廢棄物的;(五)未履行自用要求,進行種植、銷售或者將特定動植物產品從深合區帶入內地的。
如攜帶人違反上述所列的前四項規定,每個自然年內累計有3次違規記錄的,禁止其3個月內申請攜帶特定動植物產品經口岸進入深合區;累計有4次違規記錄的,禁止其6個月內申請攜帶特定動植物產品經口岸進入深合區;累計有5次及以上違規記錄的,禁止其1年內申請攜帶特定動植物產品經口岸進入深合區,相關違規記錄納入深合區“二線”封關運行信用信息管理。如違反上述第五項規定,禁止其1年內申請攜帶特定動植物產品經口岸進入深合區,相關違規記錄納入深合區“二線”封關運行信用信息管理。
公告同時列明,在深合區學習、就業、創業、生活的澳門居民攜帶特定動植物產品經口岸進入深合區,需事先在深合區智慧口岸公共服務平台官網(網址:https://smartport.hengqin.gov.cn)、“琴澳口岸通”APP或小程序進行資格申請,申報個人基礎身份信息,提交符合適用範圍的相關材料。同時,深合區有關部門按照規定,對申請人填寫的基礎身份信息和提交的相關材料進行審核,經審核通過,將申請人納入適用人員名單庫。申請人通過公共服務平台官網、“琴澳口岸通”APP或小程序查詢審核結果。
適用人員名單庫內的澳門居民每次攜帶特定動植物產品經口岸進入深合區前,應當通過公共服務平台官網、“琴澳口岸通”APP或小程序進行登記,登記攜帶動植物產品的種類和重量、預計通關時段等。相關登記信息將通過公共服務平台向海關共享發送。在預計通關時段開始之前,允許每自然日修改一次登記內容。
.jpg)
.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