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行政長官選委選舉委員會400個委員名額中的344個名額,將於8月11日由合資格的法人選民代表選舉產生,而參選報名期已於昨日下午5時45分結束,最終共有348人報名參選。其中,第一界別工商、金融界,第二界別中的文化界、專業界、體育界,以及第三界別中的社會服務界,報名參選人數與相關界別或界別分組獲分配的委員名額相同;第二界別中的教育界及第三界別中的勞工界,報名參選人數均超出名額2人。
按照《行政長官選舉法》規定,行政長官選委會由四個界別的400名人士組成,其中,第一界別工商、金融界,第二界別的文化界、教育界、專業界和體育界,以及第三界別中的勞工界和社會服務界,共344名委員經由相應界別或界別分組的法人選民依法選舉產生。
根據截至報名期結束的統計資料,第一界別工商、金融界的報名參選人數為120人,第二界別中的文化界26人、教育界31人、專業界43人、體育界17人,第三界別中的勞工界61人、社會服務界50人。
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會將查核七個界別或界別分組共348名報名參選人的資格,其後將於7月12日在水坑尾街公共行政大樓地下張貼合資格參選人名單。相關人士除可親臨查閱名單外,亦可閱覽行政長官選舉網頁(www.ece.gov.mo)。
值得一提的是,修訂後的《行政長官選舉法》規定,選委會委員必須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針對管委會基於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就參選人是否擁護《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作出判斷,並就不符合者向管委會發出具約束力的審查意見書而作出參選人不符合候選人資格的決定,不得提起聲明異議或司法上訴。
不因上述情況而未被列入合資格參選人名單的參選人,可於7月13日向終審法院提起司法上訴。在沒有上訴的情況下,管委會最快於7月14日公佈並張貼被確定接納的候選人名單總表;如有上訴,管委會將於終審法院作出確定性裁判後的一日內公佈並張貼被確定接納的候選人名單總表。
詳情可閱覽行政長官選舉網頁(www.ece.gov.mo),或於辦公時間內致電8866 8866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