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特區政府昨日展開跨部門聯合清遷行動,收回新城填海區B區近旅遊塔一幅面積約27,000平方米被非法佔用的國有土地。據土地工務局公佈,特區政府至今已收回總面積約72萬平方米土地,當中約19萬平方米土地已利用發展。
是次收回的土地位於新口岸新城填海區B區,現場土地內停泊車輛,並擺放貨櫃、建築機械設備及雜物等。土地工務局早前展開騰空土地程序,要求非法佔用人期限內騰空並歸還土地予特區政府。鑒於清遷期限屆滿,上述土地仍未被騰空及交還,特區政府昨日採取聯合行動,騰空及收回上述土地,並將移交相關部門管理。
政府至今已收回72萬平方米土地
近年政府持續收回批給失效或被非法佔用之土地,由於不少相關土地長期閒置,有意見認為應善用合適的閒置土地作臨時用途。對此,土地工務局指出,過去社會所指的閒置土地,經過特區政府多年努力已收回並成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國有土地”,總面積約72萬平方米。當中,已有約19萬平方米土地利用作興建政府辦公樓、倉庫、長者公寓、公共房屋,以及經公開競投發展私人樓宇,佔比約26%。透過切合地區現況和社會發展實際需求進行規劃利用,改善居民生活環境。
當局:未曾利用國有土地非閒置地
土地工務局重申,未曾利用的“國有土地”並非閒置土地。對於尚未落實永久用途的土地,現時均作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土地儲備,未來須配合特區政府的政策、社會發展需要和城市總體規劃作綜合考慮,以落實最終用途。一般情況下,倘有臨時用地申請,行政當局會就是否條件合適提出意見,特區政府在綜合審視意見和作出研究後,認為符合公共利益時,才會將部分土地提供作臨時用途。現時已有部分土地被臨時作為公共綠化休憩空間或兒童遊樂場,如觀音像海濱休憩區、黑沙臨時綠化休憩空間、林茂塘市政臨時休憩區,以及近期公佈的臨時“澳門戶外表演區”。當特區政府對相關土地落實最終用途後便會收回發展。
另外,土地工務局表示,當局近年持續優化資訊透明度,完善土地管理資訊系統,改善土地管理機制。對於土地臨時佔用准照的申請及續期工作,《土地法》已有相關規定。同時,土地工務局、衛生局,以及市政署等權限部門一直保持緊密溝通和合作,共同商討和跟進處理未利用土地的衛生問題,各相關部門亦已建立協作機制,持續進行恆常性的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