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男子賭敗後為“撲水”翻本,藉口兌換款項,誘騙相熟的女“換錢黨”到其租住的酒店房間實施搶劫,搶走對方所攜的逾40.2萬港元現金及籌碼,事後悉數進貢賭場,其自知難逃法網,最終投案自首。
涉案內地男子姓陳,52歲,報稱無業。案中女事主為內地女青年,在澳從事非法兌換活動。
案情指,事主與陳某過往曾三度進行兌換交易,兩人相熟。本月1日14時許,陳某再致電事主聲稱兌換30萬港元,雙方相約到城市日大馬路某酒店房間進行交易。惟事主到達後,被陳某用剪刀指嚇,並被膠紙帶捆綁在椅子上。事主有感生命受到威脅,不敢反抗。陳某搶去事主15.2萬港元籌碼以及25萬港元現金後離開房間,到案發酒店的賭場賭博。
事主被捆綁約半小時後,掙脫逃離,到酒店前台向職員求助,並報警。同日15時45分,陳某到治安警察局新口岸警司處投案自首,供稱所搶的現金和籌碼已經全數輸清。經事主確認,陳某為作案者。治安警將案件交予司警跟進。
司警跟進調查後,在案發房間找到作案膠帶及剪刀,並查悉陳某作案前曾自行購買作案工具。此外,司警亦證實有關贓款已全部輸光。司警根據調查所得,已對陳某落案控以搶劫、剝奪他人行動自由,以及不合理持有武器及其他工具等罪,移送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