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據中新社北京10月17日消息,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透露,山西省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當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糧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成員、副總經理周政受賄、貪污、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一案。
公開資料顯示,周政生於1963年。2023年11月,官方通報其被查。今年5月,官方通報其被開除黨籍。他被指“為親屬推銷金融產品謀取利益”“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騙取公款據為己有”“給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等。
運城市人民檢察院指控稱,1998至2023年,被告人周政利用擔任杭州中糧美特容器有限公司總經理,中糧包裝有限公司總經理,中糧置地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大悅城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中糧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業務承攬、人員錄用、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05萬餘元。
2003至2021年,周政利用擔任杭州中糧美特容器有限公司總經理,中糧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中糧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中糧置地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大悅城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採取虛報住房獎勵、虛列開支、虛增獎金等方式騙取公款,非法佔有公共財物共計人民幣241萬餘元。
2013至2014年,周政利用擔任中糧置地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中糧地產集團深圳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職務上的便利,濫用職權,違反規定推動相關項目,共計造成國有資產損失人民幣1.01億餘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貪污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追究周政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周政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