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據中新社北京10月28日消息,中國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體系推動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當日對外發佈。
《若干措施》從強化生育服務支持,加強育幼服務體系建設,強化教育、住房、就業等支持措施,營造生育友好社會氛圍等4方面提出13條具體舉措。
在強化生育服務支持上,《若干措施》要求,增強生育保險保障功能,指導有條件的地方將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新就業形態人員納入生育保險。完善生育休假制度,保障法律法規規定的產假、生育獎勵假、陪產假、育兒假等生育假期落實到位。建立生育補貼制度,指導地方做好政策銜接,積極穩妥抓好落實。加強生殖健康服務,指導各地將適宜的分娩鎮痛以及輔助生殖技術項目納入醫保報銷範圍。
關於加強育幼服務體系建設,《若干措施》指出,提高兒童醫療服務水平,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兒童用藥按程序納入醫保報銷範圍。增加普惠托育服務供給,優先實現托育綜合服務中心地市級全覆蓋,大力發展社區嵌入式托育,積極支持用人單位辦托、家庭托育點等多種模式發展,大力發展托幼一體服務。完善普惠托育支持政策,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結合實際對普惠托育機構給予適當運營補助。促進兒童發展和保護。
針對強化教育、住房、就業等支持措施,《若干措施》要求,擴大優質教育資源供給,支持中小學校積極開展課後服務和社會實踐項目,鼓勵各地出台多孩子女同校就讀具體實施辦法。加強住房支持政策,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加大對多子女家庭購房的支持力度。強化職工權益保障,鼓勵用人單位結合實際採取彈性上下班、居家辦公等方式,營造家庭友好型工作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