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警察總局的休班警員涉嫌酒後駕駛,其後不勝酒力,在孫逸仙大馬路附近撞毀兩個石壆及一個防撞欄,其承認指控並表示願意全數賠償。警察總局表示高度關注事件,必嚴肅依法處理,絕不姑息。
涉案的本地男子姓黃,30多歲,派駐警察總局之警員,事發時正在休班,其涉嫌觸犯醉酒駕駛罪,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
案情指,本月26日凌晨約4時15分,治安警在孫逸仙大馬路查車期間,發現一輛私家車在友誼大馬路往科學館圓形地方向發生交通意外,司機黃某當時坐在車內,身帶酒氣。
經酒精呼氣測試,黃某讀數為1.91g/L。黃某承認較早前曾飲酒,然後駕車沿孫逸仙大馬路行駛,及後汽車失控撞到防撞欄,並鏟上石壆。事故造成兩個石壆及一個防撞欄毀損,黃某表示自願賠償相關費用。
因應事件發生,警察總局發新聞稿表示,局方對有人員涉嫌違反法律表示高度關注,重申一直重視人員紀律操守,違法行為除了要負上刑責外,亦須面臨嚴重的紀律處分,為此必定嚴肅依法處理,同時開立紀律調查程序,追究相關法律及紀律責任;警察總局已即時指示部門主管提醒所有人員關注事件及注重個人行為,嚴守法紀,警察總局對所有違法違紀行為絕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