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對內地夫婦帶同兩名女兒來澳旅遊,期間遇到途人跌落的錢包,有人以為“地上執到寶”,擅自挪用當中的700元,詎料已經觸犯拾遺不報罪。夫妻二人一同法辦。
涉案的兩名男女報稱夫妻關係,丈夫姓陳,妻子姓趙,均40多歲及持通行證入境旅遊。二人涉拾遺不報罪,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
案情顯示,本月26日中午1時許,事主在約翰四世大馬路某店鋪買完麵包後,被人撞了一下,導致其錢包跌落在路上,錢包內有2000多元現金、證件及銀行卡。事主折返尋找不果,遂報警求助。
治安警經翻查“天眼”系統,鎖定拾獲涉案錢包的陳某和趙女,並迅速在1小時內,於新馬路附近將其截獲。警方在趙女身上起回錢包。經查問,二人承認較早前拾獲有關錢包,並帶同其15歲及20歲的女兒,使用了當中700元,在大三巴一帶購買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