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昨日出版的《特區公報》刊登退休基金會一則《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二零二四年度財務報表》的通告。報表顯示,截至2024年12月31日,退休基金可作福利分派的淨資產為376.04億元(澳門元,下同),按年增加 57.65億元 ;公務員公積金供款人於去年底為24,035人。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二零二四年度財務報表,截至去年底,公務人員公積金可作福利分派的淨資產約376.04億元,較2023年底的318.39億元增加 57.65億元;年內公務員的個人供款約8.2億元,特區政府供款16.4億元,投放供款項目開支加上投資回贈合共約40.97億元。
至於公務人員公積金供款人的人數變動方面,去年新登記供款人660人,年內580人註銷登記;截至2023年12月31日,特區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的供款人有23,955,至去年底達24,035人。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是透過於2007年1月1日生效的第8/2006號法律《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設立的。根據該法律第二條的規定,公積金制度由退休基金會負責管理及執行。公積金制度投放供款的項目、運作及監管由第15/200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投放供款規章》作出規範。
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是特區政府為公務人員提供的一種退休保障計劃,性質為界定供款計劃。公務人員及澳門特區政府按預設的供款率,每月共同供款。退休基金會會按供款人的意願,將有關供款投放於公積金制度提供的投放供款項目。透過供款的累積連同投資回報,為供款人提供退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