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道路工程管理統一平台”作為坑道工程施工准照申請及臨時交通措施申請的統一入口,屬協助道路工程管理的工具,讓市政署、交通事務局更好地統籌各項道路工程的規劃及施工。經跨部門協調後,交通事務局與市政署按照“優化道路工程協調工作組”的工作方向,由本月25日起,以試行方式把“道路工程管理統一平台”的首次申請、續期、查詢申請進度及補交文件的功能開放予私人實體試用。
“ 道路工程管理統一平台”於2023年8月開放首階段使用,作為坑道工程施工准照申請及臨時交通措施申請的統一入口,屬協助道路工程管理的工具,冀開放使用後讓各單位就自身工程作出通報,讓交通事務局及市政署更好地統籌工程協調和合併施工,以提高施工效率及深化信息協調,最大程度減少對市民出行的影響。
此前,“ 道路工程管理統一平台”僅開放予公共機構及公共事業實體,佔整體申請約70%。經跨部門協調後,交通事務局與市政署將平台的首次申請、續期、查詢申請進度及補交文件的功能開放予私人實體試用。由3月25日起,“商社通”用戶於“統一平台”進行登記後,便可透過上述平台同步申請“在澳門公共街道開挖坑道的工程准照”及“臨時交通措施的通告”,達至簡政便民。
為了讓私人實體了解“統一平台”的操作流程,交通事務局聯同市政署日前合辦“道路工程管理統一平台使用簡介會”,並邀請澳門建築置業商會及澳門物流貨運聯合商會等代表參與。會上,兩部門分別就“統一平台”的登記、申請流程、提交文件、審批準則、系統操作的常見問題等進行介紹,並就參會者的提問逐一回應。
交通事務局與市政署期望將“道路工程管理統一平台”開放予私人實體使用後,可將電子申請比率提升至85%。交通事務局表示,將密切留意試用成效,持續研判下一階段擴展使用的範圍。
據交通事務局資料,今年道路工程協調小組接獲69宗由政府部門及公共事業機構提出的年度道路工程施工計劃,同比增15%;涉及主幹道且工期超過30天的大型工程有39宗 ,同比增39%。
立法議員李靜儀早前就更好統籌協調道路工程提出書面質詢,問及當局在協調大型道路工程過程中會否作出更多部署,例如在統籌和監管工作方面作出優化,以解決道路工程對居民帶來的長期困擾。對此,交通事務局局長林衍新回覆表示,近年道路工程協調小組已就道路工程的審批流程、系統及協調各施工單位作出不同程度之優化,現時亦正對大型道路工程之統籌和監管工作進行全面性檢視。在考慮各種道路條件的限制、整體交通需求等種種因素,以“持續改善、不斷優化”的原則逐步提升道路工程協調工作的成效,並盡量減低工程期間對居民出行的影響。
林衍新並引述市政署表示,屬於市政署開展的道路工程,該署會透過定期聯絡機制,與相關部門及承建單位商討施工方案,減少重複開挖,要求滿員施工、滿機械施工和優化圍封方案。對於關鍵工程段,必要時還會安排適當延長施工時間,所有措施均以達到最短時間完成工程和減少對居民出行影響為目標。另外,對於其他擬開挖街道坑道埋設管線的工程,市政署將秉持同樣準則,把關坑道准照工期,嚴格監督承建實體,確保工程按時完成及盡量減少圍封範圍,降低對居民出行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