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治安警日前揭發兩名男子涉嫌醉駕,酒後“斷片”將車輛停在車行道上昏睡,當中一名涉案司機為休班司警刑事偵查員。司警局表示,已對涉醉駕休班警員開展紀律調查。
本月26日凌晨約5時,治安警接獲市民報案,指黑沙環新街有車輛違規停泊。警員到場調查發現,一輛輕型汽車引擎處於啟動狀態並停泊於車行道,一名男子於駕駛席上昏睡,於是將其喚醒。調查期間,警員發現該名男司機身帶酒氣,經酒精測試,結果為2.13克/升,屬醉酒駕駛。
治安警調查證實涉案男子姓方,30多歲,為司警刑事偵查員,事發時正處於休班狀態。由於有強烈跡象顯示方某涉嫌觸犯《道路交通法》第90條“醉酒駕駛或受麻醉品或精神科物質影響下駕駛”罪,治安警已將案件移交檢察院偵辦。此外,方某將車輛停泊在車行道阻礙交通,其涉嫌違反《道路交通法》第48條“禁止泊車”,治安警已對其作出檢控。
司警局社區警務及公共關係處就事件作出回應指,局方一直以來嚴正要求轄下人員堅守法紀,反覆強調作為執法人員在公在私應持更高標準。對於有刑事偵查人員休班期間涉嫌醉駕,必定秉公處理,絕不姑息,堅決維護警隊正面形象。就此事件,局方已即時啟動內部紀律調查程序,將對涉事人員作出嚴肅處理,並已即時責成各部門主管向轄下人員重申警局嚴正立場及處置方法,以儆效尤;同時,將繼續強化內部監督、管理及教育,強化人員守法意識,杜絕同類事件發生。
此外,同日凌晨另一宗醉駕案件的涉案司機為60多歲姓羅本地男子,其在內地消遣後駕車返回住所途中經賈伯樂提督街等交通燈時,因疲憊而在車上昏睡,直至被警員叫醒。警員對其進行酒精呼氣測試,結果為 1.26克/升,屬醉酒駕駛。羅某承認案發前一天傍晚曾於內地消遣,但否認飲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