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特區政府與澳門電訊(CTM)簽訂的公共電信服務特許合同將於本月底屆滿。為推動電信業長遠發展,上屆特區政府已完成首階段改革,在特許合同中新增條文,明確規定第五條款至第七條款所涵蓋的資產及投資,於合同屆滿時納入為澳門特別行政區財產。為確保電信服務的穩定提供,並配合《電信法》的推進工作,特區政府決定與CTM再延長合同兩年。
郵電局昨日中午12時在郵電局總部大樓舉行“電信合同及牌照的安排”新聞發佈會,郵電局局長劉惠明、澳門電訊行政總裁潘福禧出席,介紹相關詳情。
劉惠明表示,特區政府決定延長CTM 的公共電信服務特許合同至2027年9月30日。是次短期延長合同中,明確規定電信特許資產及投資於今年10月1日起正式納入為特區政府財產,同時,為強化特區政府對特許合同的主導權,合同採用俗稱“一年死約、一年生約”形式,特區政府可自2026年10月1日起提前60日以書面通知終止合同。此外,為強調“公平、透明、用者自付”的原則,特區政府亦優化了特許合同中原有的特許管道共用機制,規定將部分空間免費開放予其他合資格的電信營運商使用。
她提到,開放予電信營運商免費使用的電信特許管道空間比率約為 5%,超出則須有償支付費用,收費標準和審批申請均由政府主導,當局會按電信營運商的使用情況評定收費。合資格電信營運商可自2026年1月1日起向政府提交共用申請。相信有關措施可有效回應業界多年來所關注的特許管道共用事宜,特區政府期望相關受惠的營運商都可以在電信服務上最終回饋予用戶。同時,特區政府亦已要求CTM落實針對市民及中小企的減價方案,涵蓋商業固定電話、寬頻及專線等多類服務,以回應社會對電信服務價格的關注。
被問到CTM 的公共電信服務特許合同再續約兩年的原因,劉惠明解釋指,CTM在澳門經營的40多年間,由全專營到開放,改革進程需要其他工具作配合,因此第一個階段先要將特許資產收歸政府,由政府主導、管理;再者,現時本澳電信服務並非以牌照制度發牌,推動市場開放需有法律支撐。而在《電信法》的立法進程中,必須確保電信服務的穩定提供和安全性。她指出,在改革過程中,首階段將CTM的特許資產和投資納入政府財產,由政府主導處理,未來不排除或有其他新模式來管理,例如市場化管理、公開招標第三方機構,或者成立公共資本公司管理等,短期續約可讓政府有主導權和靈活性處理管理模式。
對於政府要求CTM落實針對市民及中小企的減價方案。劉惠明稱,當局接受 CTM現階段提出的減幅方案。潘福禧指,CTM提供的優惠將涵蓋多個方面,包括市民、家居、商業等,可以視作CTM的“簽約誠意”,相關框架已確定,希望盡快對外公佈,強調無論是特許合同下提供的服務或是透過牌照提供的服務均一視同仁,努力做到最好,亦不排除接下來與政府仍會繼續磋商,認為雙方的討論對澳門整體都有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