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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分別及討論《修改第9/2018號法律〈設立市政署〉》法案,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周偉迎等政府官員列席會議。一常會主席黃潔貞及秘書李良汪會後總結提到,會上討論的修法條文涉及市政署的職能轉移及人員配置等,包括將現時道路渠務廳的職責轉移,由市政建設廳承接保留的範圍,其餘工作將轉移至工務部門的公建局和工務局等,約 150名人員因職能轉移調入運輸工務部門。
黃潔貞表示,法案取消“涉及公共地方命名、編制門牌號碼、保養及維修道路及排水網”相關內容,調整為“致力提升居民生活素質”,包括食品安全與水質監測、美化及綠化城市、建設及更新由市政署管理的公共設施及場地。公共地方命名、門牌號碼編制職能移交公建部門。
市政署代表介紹,本次修法調整職能主要涉及轉移當前道路渠務廳的職責,同時市政署將保留該廳的部分職權。人員調配方面,市政署道路渠務廳的大部分人員及設備處的小部分人員,將根據職能調整,轉移至公共建設局、土地公務局及地籍局,此次職能轉移涉及的人員共計150名。此外,職能轉移還包括市政署設備處的部分工作,具體為管理、保養及維修屬於公共排水網的抽水站。其中,部分在市政署擔任實位工作的職員轉入新部門後,將保持原有的任用方式、職程、職級及相關編制也將與現有編制內職位相對應。針對人員轉出情況,市政署已召開9場內部會議說明安排,並將持續跟進過渡情況。
市政署強調,針對市政署部分職能與工務部門重疊的情況,本次法案修訂將對相關廳級架構進行優化,實現職能歸口管理,解決行政架構中部門重疊的問題。並強調非以縮減人員為目的,而是基於簡化公共行政程序、配合架構重整,從而作出的相應優化及法案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