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據香港中通社11月4日消息,香港九龍城裁判法院當日發生襲擊裁判官事件,警方交代案情時指,一名32歲姓李男子被捕,有刑事記錄案底。警方正將其扣留調查。
事發在上午10時15分,該男子到九龍城裁判法院一法庭內旁聽案件,期間突然從觀眾席衝向裁判官席前,並從袋中取出利刀,企圖施襲,裁判官及時躲避,庭警亦隨即喝止。涉事男子見事敗立即逃走,被警員合力制服。3名警員受輕傷。男子涉企圖傷人罪被拘捕。
警方西九龍總區刑事部警司賈錦琳指,在疑犯身上檢獲4把長約27至46厘米不等的刀,以及4瓶易燃溶液、2瓶粉末、打火機及火柴等。疑犯有刑事案底,涉及2020年發生的一宗非禮案,現時正等候上訴。警方在他身上搜出案件判決書及文件,懷疑其對判決不滿。疑犯有接受精神科治療記錄,目前情緒不穩,在醫院接受治療。
對於疑犯為何能夠帶利器進入法院,賈錦琳指,九龍城裁判法院沒有安檢設施,將與有關單位商討如何加強保安。而疑犯身處的公眾席和法官席只有約20米距離,不算很遠。
而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同日表示,針對該事件予以強烈譴責。香港特區政府絕不姑息任何違法暴力行為,警方必定徹查案件,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特區政府律政司表示,香港基本法第八十五條明確指出香港特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法官必須依據法律和證據處理案件,若有法官因履行司法職能而遭受恐嚇,尤其涉及任何形式的暴力,香港特區政府絕不容忍這種目無法紀及損害法治的惡行,警方必定會嚴正執法。特區政府律政司呼籲社會人士尊重法治,任何人都不應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