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分享、醫療補貼、電費補貼及持續進修發展計劃,預計總開支8,564,004,000 元;
免費教育津貼、各類學生及教育津貼、敬老金、養老金、殘疾金、殘疾津貼、三類弱勢家庭特別補助及定期援助金,預計總開支13,946,599,000元;
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預算盈餘特別分配,預計總額3,271,500,00元;
豁免營業稅及有關保險合同、銀行業務、競賣及表演的印花稅;免收小販准照費、街市攤檔租金;餐廳免納旅遊稅;
扣減澳門居民擁有的不動產首3 ,500元市區房屋稅,出租房屋的市區房屋稅稅率調低至8%;
豁免未擁有不動產的成年澳門永久性居民購買居住單位首3,000,000元單位價格的不動產移轉印花稅;
減收30%職業稅,職業稅免稅額定為144,000元,長者及殘疾人士職業稅免稅額調升至198,000元;
向澳門居民退還60%已繳納的2023年財政年度職業稅稅款,上限為14,000元;所得補充稅可課稅的年收益豁免額維持為600,000元;
企業從葡語國家取得而已在當地完稅的收益豁免繳納所得補充稅;
科創企業首3,000,000元“合資格研發開支”可獲三倍所得補充稅可課稅收益扣減額度,餘額可獲兩倍扣減額度,總扣減上限15,000,000元。
對在澳發行的債券所取得的利息,以及因買賣、被贖回或作其他處置所取得的收益,豁免所得補充稅,同時豁免有關債券的發行、買賣或有償讓與的行為的印花稅;建議繼續豁免徵收投資基金的監察費,以吸引金融機構來澳設立投資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