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澳門國際機場專營公司消息,為保障航空安全,大部分於澳門國際機場營運之航空公司陸續或即將於4月修訂及實施行動電源攜帶及使用規範,要求航班飛行期間全程禁用行動電源,並規定行動電源僅可存放於手提行李,嚴禁置於托運行李艙(可能觸發安檢複查)和機艙行李架(影響緊急情況處置)。
機場專營公司表示,如對機艙內放置及使用行動電源有疑問,可於出行前向所屬航空公司查詢最新規定,或查閱澳門國際機場網頁(https://www.macau-airport.com/zh/passenger-guide/departure)獲取圖文指引。若攜帶損毀、膨脹、召回型號或沒有清晰標示容量的行動電源,將可能被安檢人員要求棄置。
香港航空一架由杭州飛往香港的客機,於上週四(20日)下午在飛行途中懷疑有俗稱“尿袋”、充電寶的外置充電器在機艙行李架自燃起火,需緊急降落福州長樂機場。而自從今年初,韓國釜山航空航機一班準備飛往香港的客機,發生因充電寶爆炸導致行李艙起火後,世界各地航空公司陸續加強管制攜帶充電寶上機,外國部分航空公司更明文規定隨身攜帶的充電寶不可置於座位上方的行李架。因應近期發生多宗類似的安全事故,香港民航處本週一亦宣佈更新相關規管,由4月7日起,乘客不得在航班上使用外置充電器,亦不得把外置充電器放置於行李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