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近年本澳的大型工程普遍以分區、分階段的形式施工,惟因應工程而重新鋪設的路面無法得到良好的銜接,從而出現高低不平,甚至出現大大小小的坑洞,如內港南雨水泵站及下水道第三期工程施工路段有不同程度的損耗及破損情況。
立法議員梁孫旭就道路工程質量和延誤處罰問題提出書面質詢,問及當局在進行道路工程時將如何改進工程流程,確保各階段路面能夠平滑銜接。對此,交通事務局代局長李頴康經徵詢公共建設局意見後回覆表示,道路工程一般採用分區分階段的施工方式,避免出現過度圍封及集中施工對道路交通造成壓力。新鋪設道路與現有道路銜接位置在設計時已考慮新舊路面的對接標高協調問題,並在現場進行實測,確保新舊路面平滑順接。內港雨水泵站及下水道第三期工程目前尚在施工階段,部分道路仍屬臨時性質,工程範圍內的車道將全部重鋪,並會確保新舊路面的銜接,保障行車安全。
另外,“道路工程統一平台”及《公共道路工程的通報及協調章程》已實施逾一年,梁孫旭在書面質詢中問及問近年道路工程的工期延誤情況如何,以及有何具體的處罰措施。李頴康回覆指,“道路工程統一平台”屬協助道路工程管理的工具,以供各單位按照《公共道路工程的通報及協調章程》就自身工程作出通報及參與施工,致力減少道路重複開挖。道路工程協調小組職能為協調並審視道路工程資源及工期是否運用恰當,涉及工程的監督及相應延誤處罰措施則由各權限部門按法規訂定。倘道路工程出現延誤情況,經道路工程協調小組審視後若屬承建公司責任,將轉介相關監管部門處理。
李頴康並引述市政署表示,道路工程協調小組會對公共道路工程的申請進行工期協調,對於屬市政署發出坑道工程准照的項目,市政署嚴格監督承建實體,確保工程按時完成。倘承建實體需延長准照工期,其准照續期申請費用較原准照費用為高。市政署期望透過上述措施減少公共道路工程對市民出行的影響。
梁孫旭在書面質詢中亦提到,特區政府近年開始試用新型瀝青物料鋪設部分路面,成效良好,問及未來會否擴大新型瀝青物料的使用範圍及引入更多創新材料和技術,提高道路質量和耐用性。李頴康引述公共建設局回覆表示,特區政府近年逐步於路面工程採用高黏高彈性新型瀝青材料,以提高道路的耐用性,隨著工程技術的發展,建築物料推陳出新,新型瀝青材料相對普通瀝青材料的耐用性有所提高,特區政府將持續觀察新型瀝青材料在道路使用上的效果,適時作出檢視,不斷完善道路的設計及物料的選用,減少道路翻修機率。
李頴康同時引述市政署指,自2021年起引入新型瀝青物料鋪設行車路面,耐用性較傳統瀝青高,效果良好,保質期也由2年提高至4年。因此,市政署在翻新及維修道路時,已優先使用新型瀝青。市政署會持續關注道路工程範疇新型材料及技術的創新應用情況,並適時引入本澳使用,以不斷提升本澳道路的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