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創設的育兒津貼將按年度發放,受益對象除2025年至2027年期間出生且持有效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幼兒外,亦涵蓋2022年至2024年間出生的幼兒,每年度的津貼金額為18,000元。
鑑於近年本澳出生人口持續減少,低出生率引發人口結構老化、勞動力短缺與經濟動能衰退等問題,特區政府推出臨時性的育兒津貼計劃,為育兒家庭提供部分的經濟支持,以鼓勵生育。
根據政府制定的《育兒津貼計劃》行政法規草案,育兒津貼的受益對象是於2025年至2027年期間出生、且持有效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幼兒,每名幼兒最多可獲發出生年度及緊接兩個年度的津貼。津貼按年度發放,每年度金額為18,000元。法規自今年7月15日起生效。
須於幼兒出生翌年6月30日前申請
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昨日在政府總部介紹《育兒津貼計劃》行政法規草案時表示,津貼發放目的主要是針對育養幼兒的剛性需求帶來的額外開支,期望減輕部分經濟負擔。幼兒父母任一方可透過登入“一戶通”以電子方式、且不遲於幼兒出生年度翌年的6月30日提出申請。此外,在翌年1月1日仍符合條件者,經社工局核查後繼續獲發津貼不需另辦手續。
2022年至2024年生派一至三個年度津貼
他提到,津貼以銀行轉賬方式發放;如屬新申請,將於申請獲批翌日起60日內支付;如屬受益要件維持的情況,則於發放年度的第二季支付。另外,經特別考慮2025年前出生、且於法規生效時仍未滿3周歲或剛滿3周歲的幼兒的養育需要,在2022年至2024年期間出生的幼兒亦為津貼受益對象,將因應具體情況獲發一個年度至三個年度的津貼;其中,2022年出生的幼兒獲發一個年度津貼,2023年出生的幼兒獲發兩個年度津貼,2024年出生的幼兒獲發三個年度津貼。如幼兒透過司法裁決交託予受政府資助的機構或設施照顧,又或監護人為該等機構或設施的負責人或人員,則不獲發放津貼。
社會工作局局長韓衛補充指,由於《育兒津貼計劃》行政法規將於7月15日起生效,育兒津貼最快可於7月16日具條件申請。只要幼兒已領取永久居民身份證,父母便可在 “一戶通”內的“出生一件事”提出申請。若資料齊全,津貼獲批後將於60日內以銀行轉賬方式發放至父母銀行賬戶。符合條件者第二期續期時無需重複申請,當局將於翌年元旦起審查是否符合澳門永久性居民及在生兩個條件,統一發放。換言之,若嬰兒取得永久居民身份證後,只需首年申請,之後連續兩年都會自動發放。
被問及育兒津貼所涉及的受惠人數以及預算開支,韓衛回應表示,津貼的受惠對象以幼兒的出生年份計算,非按月份計算。按照《育兒津貼計劃》行政法規, 2022年起任一月份出生的幼兒均符合受惠資格。而根據統計數據,2022年出生的幼兒有4,344人,2023年出生有3,712人,2024年出生有3,607人,今年預計出生有約3,500人,即合共約1.5萬名幼兒受惠,以每年度18,000元的津貼金額計算,預算約2.7億元。他強調,育兒津貼計劃屬於創設性的臨時措施,政府將在計劃實施期間收集數據分析研究,並聽取社會各界意見,3年後再按實際狀況適時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