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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今判刑港各界支持司法機構依法量刑
【發佈日期】2026-02-09 01:22:58 【我要列印】 【我要評論】

【本報綜合報道】黎智英案相關被告將於今日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預計宣判過程約1小時。香港各界人士表示,堅決支持香港司法機構對黎智英等反中亂港分子依法量刑。

2025年12月15日,香港特區高等法院裁決,黎智英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成立。在156天的公開聆訊中,法庭審視逾2,220項證物、超過8萬頁文件,14名控方證人出庭作供。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在社交平台發文稱,黎智英等人長期以偏激立場攻擊特區政府,散播仇恨國家的言論,造成惡劣影響。盼法院通過依法、獨立、公正判決,有效阻嚇危害國家安全、破壞社會穩定的行為。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香港環保從業員總會主席林曉輝投書香港商報網表示,從案件的事實和法律角度分析,依法懲治黎智英是維護法治與社會公正的正當之舉。林曉輝指出,該案庭審中大量證據顯示,黎智英長期利用《蘋果日報》及相關公司,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公然推動外國勢力對中國及香港特區實施制裁。案件其他被告則承認自己在黎智英的指示下參與相關活動,這些證詞表明黎智英是整個犯罪行為的主謀,導致多人被卷入違法行為。

香港經濟民生聯盟(簡稱“經民聯”)發表聲明指出,國家安全是香港繁榮穩定的基石,維護國家安全就是守護香港發展、投資者利益和市民福祉。聲明呼籲社會各界支持法庭對該案依法判決,共同守護香港的法治和繁榮穩定。

對於近期有外部勢力再度炒作黎智英所謂“健康問題”,企圖誤導公眾、影響量刑,經民聯在聲明中予以強烈譴責。

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簡慧敏在社交平台發文指出,黎智英案是刑事案件,而非政治案件。必須警惕個別勢力借“自由”等說法轉移視線、回避案件核心法律問題、掩蓋事實真相。法治和司法獨立是香港走向成功的基石。

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林琳表示,一直以來,香港司法機構堅守法治原則、堅定捍衛國家主權,始終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院9日對黎智英案的量刑,將再次彰顯香港國安法的法治威嚴,守護香港繁榮穩定,讓全體愛國愛港市民清晰看到,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決心堅如磐石,任何反中亂港行徑在法律面前都無處遁形。

黎智英早前被法庭裁定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串謀刊印、發佈、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共三項罪名成立。除了黎智英及《蘋果日報》相關公司外,另外8名被告包括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主筆馮偉光及楊清奇,以及“重光團隊”成員陳梓華、李宇軒,在審訊前各承認1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12名被告上月完成求情,各被告同意本案屬性質嚴重,部分被告希望量刑起點訂為情節嚴重案件中最低的10年監禁。

案件是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首宗涉及勾結外國勢力的案件。案件在2023年12月開審,由香港高等法院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李素蘭及杜麗冰審理。

根據香港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一般情況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者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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