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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兩名內地男子協商兌換後,其中一人被親友提醒,小心款項有問題,遂要求對方歸還款項,並原路退錢。惟有人收到退款後,遲遲未有歸還款項,最終失聯,事主多番追討無果,報警求助。
被拘捕的內地男子姓譚,30歲,報稱商人。案中事主為內地中年男子。
案情指,去年9月26日,事主在本澳某賭場結識譚某,譚某得知事主想將贏得的36萬港元匯返內地,恰巧譚某亦想兌換港元賭博。雙方之後協商兌換,以334,800人民幣兌36萬港元。事主確認到賬後,雙方各自離開。未幾,事主打算將該筆人民幣再轉賬給親友,被提醒雖然賬戶未有凍結,但款項可能有問題。
事主之後通知譚某,將該筆人民幣原路退回,並要求他歸還36萬港元。譚某答應歸還,但一直拖延,最後失聯。事主多次追討無效後,感到受騙,於去年11月18日到司警局報警求助,報稱損失36萬港元。
直至2月28日傍晚,譚某經關閘再入境被捕。警方證實譚某曾收到事主的退款,但並沒有返還現金或轉賬。警方正追查騙款下落,並落案起訴譚某相當巨額詐騙罪,移送檢察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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