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g)
【本報訊】一名本地男子涉嫌於本月4日晚在盧九街某攤檔縱火,幸好檔主及時發現,將火救熄,未釀成重大災情。司警接報調查後,於本月6日前往筷子基某單位將涉案男子拘捕,正調查其作案動機。
涉案被捕的本地男子姓梁,63歲,報稱無業。
案發本月4日晚10時許,盧九街某攤檔起火後,有途人見狀,大叫“火燭”。起火攤檔的男檔主聞訊,隨即出門查看,發現自己攤檔著火,報警求助。消防接報到場處理後,在現場發現兩個火頭,事件中分別有掛曆及一疊衣紙被燒燬。由於起火原因有可疑,消防通知司警跟進。
司警經向男檔主了解後,對方報稱損失20澳門元,要求追究作案人的刑事責任。司警經調查,鎖定疑犯梁某,發現其於案發當晚約9時手持啤酒離開住所,之後一直在街上徘徊,途經盧九街時見周圍無人,便取出打火機點燃上述攤檔的掛曆及衣紙,之後更走到附近街道觀看起火情況。
經查問,梁某聲稱與上述攤檔的檔主素不相識,雙方並無結怨。司警初步相信事發時梁某無飲醉酒,正調查其作案動機。案件涉造成火警、爆炸以及其他特別危險行為罪,已移交檢察院偵辦。
司警指出,縱火行為需負上嚴重法律責任,上述被縱火的攤檔內存有紙張、塑膠袋、制皮材料等多種易燃物品,若火警未及時撲滅,極可能蔓延至周圍其他小販攤檔及附近5層高樓宇,引發嚴重災害,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